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十三、黄石市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黄财预发〔2023〕1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加挂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市委党校与市行政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轮训县处级和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市直单位、各城区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理论骨干、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承担公务员初任培训及更新知识培训。
(二)教育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教育培训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统战干部,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三)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
(五)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性教育,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业和表现进行考核。
(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调研、咨询、论证等重大活动,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资政建议,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对县(市)委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黄办文〔2022〕4号《中共黄石市委党校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党校职责和院校一体的实际,校内设十八个职能科室。主要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务科(公务员培训科)、科研科、学员组织科、市情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经济教研室、法学和公共管理学教研室、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室(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务处)、对外培训中心、财务科、信息网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保卫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我校收支预算为278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30.26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650万元。较2022年预算1801.31万元增加978.95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经费增加,对外办学规模扩大。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5.18万元,较2022年194.94万元减少19.7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增加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用于日常维修(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保持不变。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印刷费等。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校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8768.36万元,累计折旧2316.53万元,账面净值16451.8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为52435平方米,金额为17531.18万元;公务用车1台,金额为19.53万元。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90万元,其中教研图书资料费80万元,主体班160万元,新校区运行费200万元,对外办学支出650万元。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