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目的
进一步深化对大冶市情和改革发展的认识,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
二、基本程序
(一)课题申报。由教研科负责课题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党史党建、党风政风、反腐倡廉、干部监督考核机制;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前沿问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课题要紧密结合党校工作,突出课题申请人的专业特点和研究方向,为推进党校全面建设和大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申报资格:课题申报人要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3、申报方式:(1)校领导点题,指定课题申报人;
(2)专兼职教师组成小组,以小组名义申请;
(3)专兼职教师个人申请。
(4)地级市以上课题申报,须提交立项申请书、课题研究计划等书面材料。
4、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由课题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带课题开题报告和研究计划等材料),提交教研科。教研科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如果省委党校、省社科联、黄石市委党校、黄石市社科联、大冶市社科联等单位组织课题申报活动,教研科要及时与相关单位衔接,将课题申报要求、时间等信息汇报分管校领导,经校委会批准后,及时组织专兼职教师申报课题。
(二)课题审核。教研科要及时审核课题立项计划、申请表等材料,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课题调研。实行课题组负责人制度。由课题组负责人按小组调研计划统筹课题调研,开展下基层提取材料、论文撰写等工作。
(四)课题督促。课题小组调研期间,教研科要不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包括课题小组经费的使用、开展的阶段性成果、调研活动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对进展不力的课题,教研科要上报分管校领导。经校委会同意后,酌情调整进度和人员,必要时终止该课题研究。
(五)课题验收。课题调研结束后,课题负责人要及时将调研成果向教研科呈报。教研科审核报校委会同意后,将课题报送有关部门或报刊杂志等出版部门。
(六)成果转化。对获领导批示、在各级组织中获奖或被各级组织收录的调研成果要积极进行宣传。特别是要积极推动这些成果转化为教学专题,进党校课堂。
(七)考核奖惩。学校对公开发表、评比获奖或被各级组织收录的调研课题按本校科研规定进行奖励;对未能如期完成的课题研究工作,视情况采取调研中止、督促完成、折合工作量、与年终考核挂钩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研科要积极组织专兼职教师开展课题调研工作,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展情况、调研成果等严格把关。
(二)加强协调沟通。课题组成员要分工明确、各担其责、责任到人,妥善处理调研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按时完成课题;课题组组长、副组长要加强内外协调沟通,为课题完成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三)保障经费落实。课题申请经审批后,相关经费按我校财务制度实报实销。
(四)保障时间投入。调研人员开展调研的时间,由科室负责人协调,分管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由常务副校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