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创造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团结协作、服从指挥的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考勤制度。
一、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1. 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扣15元,超过1小时扣本人月工资30元,超过2小时算半天旷工。
二、严肃出勤纪律,不得无故旷工
2、员工无故矿工一天,扣本人月工资的20%,旷工二天扣本人月工资的40%.年度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作请退处理。
3、节假日、平常工作繁忙加班须服从统一安排,原则上进行补休。
三、严格请假手续,不得随意离岗
4、事假。员工因事请假、调休,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事先提出填写请假单,述明请假事由和时间,一天须经中心主任同意,二天及以上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不经批准,擅自休息,作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年事假超过二十天取消年终奖金,事假其间按实际缺勤天数扣除基本工资
5、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由本人事先提出填写请假单,述明请假事由和时间,一天须经中心主任同意,二天及以上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作旷工处理,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50%基本工资/天。
6、婚假。员工结婚按国家规定可享受全薪婚假,婚假申请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经理提出,员工婚假为3天。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丧假须于当时申请。
8、本制度自2018年1月开始实行,中共阳新县委党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