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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的土地

发布时间:2017-07-11  来源:  返回上页


 

编者按:开展班级资政调研,推进理论学习向市情研究的转化,是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党校智库作用的创新举措。春季主体班期间,县级班学员围绕我市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科学研究,精心调研,形成如下报告,并受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签批。现全文刊出,请读者批评指正。

 

唤醒沉睡的土地

——关于我市农村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的调查与建议

市委党校2017春季学期县级班课题组

农村空置宅基地的退出复垦利用,既是全市农村土地管理的难点问题,土地节约集约的关键所在,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范畴。培训期间,市委党校春季县级班学员,在班委会、学校的组织领导下,对我市农村空置宅基地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深入乡镇召开座谈会,深入村组现场走访调查,开展班组学员交流讨论,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政服务。

一、推进农村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意义重大、非常紧迫、正当其时

(一)意义重大。农村空置宅基地存量大,退出复垦利用前景广阔,是节约集约土地、保障耕地红线的重要途径。据市国土部门资料,全市现有农户37.56万、人口160万,农村居民点用地37万亩,户均用地面积1亩,人均用地面积15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空置率大致30%左右,近11万亩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从经济价值来讲,按照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等政策,假如每年对空置存量的20%引导退出复垦利用,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多亩,按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最新价格13/亩的价格计算,价值数20亿元之巨,既可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节约大量资金,又能减轻坚守耕地红线的压力。

(二)非常紧迫。首先,新型城镇化大潮下,大量农民工进城安家,农村宅基地闲置情况越来越严重,而且未来会持续加深。根据国务院最新批复的《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我市城镇化率将达68%,四年将增加6.3个百分点(2016年城镇化率为61.7%),新增加近16万人进城落户,如果房屋按30%的比例空置的话,四年预计将增加空置房屋(宅基地)超过1万亩,这是大趋势。同时,农民富裕起来后改善住房冲动强烈,选择山边、水边、路边“三边”建楼房、修别墅、盖洋房,“跳跃式”向村外扩张,建新占旧,建新用旧,建新留旧,村内“空心化”严重,村外又大量占地建房。另外,从国外城镇化发展规律看,当城镇化率达75%左右时,会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即城市人口反过来向乡村转移。当前,我国多数城市城镇化率尚不到70%,但受城市安全、环境、交通、房价等多重因素影响,逆城镇化有提早迹象,不少城市居民回乡置业、创业、占地建房,“三个碰头”,使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更加紧迫。

(三)正当其时。推进空置宅基地复垦利用,当前面临着难得的政策窗口机遇期,主要包括:美丽乡村机遇。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和省、市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为农村空置宅基地复垦利用,加快乡村环境整治带来了机遇。如发端茗山、全市推广的“党建引领、活力乡村”项目,全市每年整合数亿资金,开展乡村环境整治,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无疑是其中重要内容。扶贫搬迁机遇。针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问题,我市正在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贫困户进行集中安置,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是3354户,其中近3000户是有房户,建新房拆旧房,按户均1亩计算,涉及3000亩宅基地退出复垦问题。示范创建机遇。当前,湖北正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省,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今年初,市政府围绕创建示范市,也研究出台了黄政发(20174号文件,开展垦造耕地、园区节地、农村节地、绿色矿业、国土整治5大工程,明确规定“按照4万元标准对农民退宅复垦予以奖励”。这些示范创建支持措施,为推进空置宅基地复垦利用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二、我市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主要问题

1、布局杂乱无章。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村庄布局规划,农民建房“三乱”现象比较突出。一是布局乱。农民建房时盲目性、随意性大,跳跃式、跟风水、摊大饼,独家村、路边店,山边、路边、水边、林边,毫无章法,既不成片、又不成线,有新房、无新村、无新貌。二是风格乱。盲目跟风欧美派、现代派、舶来品,少有江南味、荆楚魂、乡村愁、田园韵,小洋楼、别墅、高楼,相互林立、参差不齐。三是色彩乱。外墙、砖瓦、屋面颜色搭配各异,红、黄、黑、灰、蓝、绿各种颜色相互交杂,没有色调体系,十分扎眼,有碍观瞻。

2、大量空置闲置。一是“空”。由于建房“跳跃式”向外扩张,“空心村、露天厕、泥巴路、污水井、鸡鸭院”比比皆是,“外光内糠”;旧房随着雨水侵蚀逐步成为危房,有的已经坍塌,变成残垣断壁,安全隐患大。二是“闲”。“一户多宅”现象大量存在,多数房屋无人居住;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农村房屋仅年节居住,季节性“空巢”。有的在城市购房安家置业,导致农村房屋和土地长期无人使用。三是“占”。有的几代人已搬离或进城,老宅基地房屋垮塌或拆除,处于“垮塌、占基”状态。

3、违法用地严重。一是超面积建。根据土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民宅基地使用耕地每户不超过140平方米、非耕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目前我市户均用地1亩,人均用地达156平方米,不论是否占用耕地,都远高于规定标准。二是未批乱建。不经申请审批,随意侵占农田、耕地、山地、湿地、林地建房。2003年来,全市农村违规建房率达80%以上;2010年至2013年间,全市新增农民建房4万户,用地面积1万亩(耕地8550.2亩),其中:违法建房24638户,占新增农民建房户数的60%以上;违法用地6906.07亩(耕地6122.24亩),占新增农民建房用地面积的68%(耕地71.6%)。三是抢种抢建。在城市近郊、城中村及开发区、园区,受利益驱使,部分农民在房前屋后乱搭乱建,到农田、耕地上“抢建抢种”房屋。

(二)原因分析

客观上讲:

1、规划有盲区。村庄建设规划没有全覆盖,全市900多个村,只有几十个中心村有规划。新农村建设中,虽然一些中心村编制了规划,但基本挂在墙上、锁在柜子内,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典型是“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子,建的都是没有规划的房子”。

2、监管上无力。过去在国土部门管不过来的情况下,宅基地大多是依靠村委会、乡规民约、房头宗派、熟人社会自我管理,现在乡规民约不管用,基层自治乏力,过去治理体系瓦解;多轮农村改革,先后取消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补偿费、勘丈登记费等税费,农民建房只交5元工本费,对一户多宅、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占用耕地,缺乏有效经济制约手段。另外,农村违法建房执法成本高、效率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有慢的问题,也有钱的问题。2013年最高法出台规定,明确各级法院不再受理农村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申请,违法成“合法”、“无法”和“法不责众”。

3、立法滞后。目前,除《土地管理法》外,没有专门宅基地管理使用的专门法律,农村宅基地的建设、管理、审批、面积、退出、利用等,缺乏全流程、全链条、标准化操作规定。

主观上讲:

1、观念陈旧落后。受旧思想、旧传统束缚影响,大多数农民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存在私有观念,认为宅基地是祖上基业、精神家园,即使闲置、抛荒,也是自家的,别人也无权过问,导致只建不退、只加不减,老宅基地宁荒不弃。同时,不少农民建房看“风水”,“风水”在哪就建到哪,没有村庄建设规划一说。

2、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宣传不到位,农民依法用地意识不强,对国家土地管理政策不清楚、不了解,存在从众心理,不认为一户多宅、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是违法行为。

3、监管缺位弱化。乡镇国土所普遍存在人员少、经费不足、设备缺失现象,随着乡镇合并、管理区域变大,管理难度增加。更重要的是违法建房量大、普遍,基层监管人员思想上畏难,司空见惯。村支书作为农村土地协管员,受人情、乡土、熟人、能力所限,基本也是不管不问、不报不批,有的甚至参加奠基吃请、站台。

三、外地省市关于空置宅基地管理的实践模式

由于在校学员不能外出调研,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我们通过互联网检索,对部分地方宅基地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发现外地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总的做法是通过征收、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置换、农村集中居住等形式收回闲置农村宅基地,并进行复垦,开发出的农用地面积,折抵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每种模式均具有地域特色,符合本地发展形势,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如下表:)

外地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主要模式

模式

地区

做法

优势

劣势

资金

来源

宅基地换房

政府主导型

天津

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小城镇内一套住宅。腾退出来的土地整合拍卖,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和农民保障。

腾退土地面加大,有利于集中连片复垦利用。

投入资金量大,给农民生产造成一定的不便。

财政

浙江嘉兴

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耕地承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换城镇住房,通过耕地承包经营权换城镇社会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耕地经营权一并收回,土地集约节约效果明显。

资金要求高,就业压力大,农民的身份及权利问题多。

财政

企业主导

河南浚县

发挥农村建设用地的商品属性,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使其就地或者就近转移的同时,在节约的建设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耕地上从事集中现代农业生产。

政府投入少,农民住房和农业生产问题同步解决。

建设用地指标节约少。对开发企业要求高。

企业和农户

宅基地收储

村集体收储

福建晋江

将原先分散的宅基地置换出来,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另辟新址重新规划建房。

腾退面积大,效果好。

需要村级组织经济基础好、组织能力强。

本村资金

社会资金

政府收储

宁夏平罗

政府设立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收储基金,收储宅基地,退出农户必须同时退出宅基地、房屋、承包地和相应的集体成员身份以及收益分配权。

农户搬迁积极性高,政策资金保障充足。

属于生态移民、经验不易复制

财政     和迁移农户

市场化交易

换“地票”

重庆

宅基地经过复垦形成证券化的新增城市用地指标,通过市场公开、公平拍卖,形成的收益80%分配给农民家庭,20%分配给村集体统筹使用。

农民可直接享受货币化地增值收益;实现城市反哺农村的利益分配格局。

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吸引力有限;不利于整理地区小城镇建设。

市场主体

房地一体转让

浙江乐清

允许农村房产“在市域范围内农业户籍人口间转让”。

政府干预少,农户积极性高,有利于控制宅基地增量。

存量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效果不明显。

市场主体

换“房票”

浙江湖州

农民宅基地换安置房,农民选择的安置房户型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的,未安置面积补偿房票。农户凭借“房票”入股开发房产获得股权收益,也可选择分配安置房,或是到指定的楼盘购买商品房。

解决农民闲置安置房二次入市的问题;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要求农民对农村土地依赖低;要求整理后宅基地区位好、价值高。

市场主体

四、对策建议

(一)总的思路上:

抢抓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机遇,顺应新型城镇化潮流,以精准扶贫、乡村环境整治为抓手,按照市政府4号文件总体部署要求,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农村空置宅基地退出和复垦利用,实现既严守耕地红线、又建设美丽乡村双重目标。

(二)方法路径上:

1、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5年为周期,制定行动方案,对全市宅基地管理使用、空置宅基地退出和复垦利用进行全面系统谋划,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

2、先易后难、试点先行。1年为期,以小切入口,选择1—2个乡镇、3—4个基础好、有空间、有价值的村先行试点,摸索经验,总结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分期分批,在全市推广实施。不能搞一哄而上,影响稳定,也要防止一哄而下,不了了之。

3、注重统筹、搞好结合。将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同精准脱贫、乡村环境整治和新型城镇化相结合,资金多元化,方向要一致,“各炒一盘菜,同办一桌席”,按照系统思维,坚持同谋划、同推进,形成整体合力。

(三)政策支持上:

大的政策、原则性政策,市政府(20174号文已经明确,这里主要对一些操作的、细化的政策提建议:

1、资金补偿。在总体不突破每亩4万元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真正从腾退土地中获益的前提下,允许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测算综合成本,进行适当调节。比如,对城市近郊的按照不低于每亩6万的标准进行奖励,中心村镇的按每亩45万标准进行奖励,山区按照每亩不低于3万元奖励。同时,复垦新增耕地承包权、经营权归退宅农户所有。

2、用活政策。加大对上衔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照“资金整合、成果分计”的原则,对国家和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地质灾害治理等系列政策进行全面汇总、梳理、有效整合,形成支持政策体系,统筹用好各类政策项目资金,对上则成果分开报送。

3、强化保障。除货币补偿外,可研究建立产权调换、农民自建房屋、统筹优惠购房、社保、就业相衔接的保障体系,凡自愿退出空置宅基地到城镇购房落户的,参照我市棚改政策,由政府代筹房源,给予价格优惠,并在就业、子女就学、养老保障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四)改革创新上: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市场化运作,探索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

2、建立平台参与机制,鼓励城投、众邦、国资等平台公司,或另行成立土地复垦利用公司,参与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利用,获取更多“地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障退宅农民收益。

3、把农民宅基地退出补偿、进城购房落户与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结合起来,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的,补偿金发“购房劵”,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购房劵”与现金同值,专用于向政府性平台代筹房源购房,享受优惠政策,“购房劵”由平台公司回收兑现。

4、探索建立市域复垦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将复垦耕地指标在市域或全省市场交易,优化配置复垦耕地指标资源。

(五)具体措施上:

1、强化宣传。开动各种宣传机器,加大土地法律法规普及教育,更新农民宅基地所有权观念,调动农民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树立节约集约用地、依法用地的社会风尚。

2、加快立法。充分利用地级市赋予立法权机遇,加快制定具有地方特色宅基地管理使用法律法规。对宅基地安排使用,旧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收回,空置宅基地退出复垦等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制度化安排、系统化解决,明确农户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旧宅基地的处置办法。

3、编制规划。按照无盲区、全覆盖的要求,由市县指导、镇村为主,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农宅集居化建设。规划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划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4、全面摸底。县(市)区政府负责,组建专班摸清家底,以村为单位建立宅基地、空置宅基地台账。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和管理,加快农村承包地、林地、“四荒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对建新不腾旧的一律不予确权发证

5、调整调剂。对插花的、空心的、不好复垦使用的宅基地,对准备新建房屋的农户,尽量调整、置换和调剂使用

6、积极引导。按照规划布局的要求,加快村庄道路、自来水、路灯、文体等设施建设,加强村庄环境整治,通过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农民就地重建。

7、加强保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古民居、祠堂、礼堂、古井和亭台楼阁等建筑物,加大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加大对古树、大树、珍稀植物保护力度,构建良好生态环境,记得住乡愁。

8、合理利用。充分利用村庄古民居、苗木花卉、农耕生态等特色,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等。同时,借鉴学习武汉模式,对有条件的空置房屋,引导资本下乡租用,开展乡村旅游,增强乡村人气活力。

9、分类复垦。对集中连片或靠近基本农田的空置宅基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的面积。对分散、插花且复垦难度大的空置宅基地,因地制宜,分门别类,进行退宅还树、还林、还菜园等,提高利用效率。

10、严管重罚。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力度,严格实行5个“一律不批”,即城市规划区范围一律不批、违反土地规划一律不批、一户多宅一律不批、占用基本农田一律不批、国家工作人员一律不批。以乡镇(街办)为主体,组织乡级综合执法、国土、城乡建设、供电等部门,开展农村违法建设整治专项行动,遏制违法建设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