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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参加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市委党校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12  来源: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12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市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市财政局和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动员大会。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长期性、战略性、制度性的安排。市财政局、市委党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党性,严明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对待、积极配合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巡察组将立足“三个聚焦”,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林中川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全力配合,实事求是地向市委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要接受监督,努力提升履职尽责水平,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据悉,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市委党校的工作时间为40天,6月11日起至7月20日结束。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接受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话:19107259993;电子邮箱:dyswxcz03@163.com;接访地点:市财政局3号楼二楼/市委党校二楼。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党组、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