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冶分校 > 后勤服务

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18  来源:  返回上页


 

1、图书资料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图书管理员应做好登记、分类、上架及日常维护工作。

2、教务科负责征订、购置图书资料,每学期开学初制定购书计划,提交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定,经校委研究同意后从正规途径购置。购书发票由教务科、图书管理员分别注明“已登记”和“已入库”字样,方可报销。

3、工具类书概不外借,只允许在阅览室内查阅。其他书刊应严格借阅手续,严禁在书刊资料上划线、打圈及损毁,若有损坏或遗失,按其价值2倍予以赔偿。

4、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图书,须由借书人出具借条,征得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由图书管理员登记并负责催还。

5、本单位工作人员在调离本单位时,需将图书资料及时归还图书室,并履行登记手续。

6、本单位订阅的党报党刊,图书室均需留存一份,及时分类上架,存放完好以便阅读和使用。三级党报应按月清理,半年一装订;理论刊物均要保存三年以上,其他旧报刊由教务科甄别,经校领导批准后,可作价变卖。年终学校对报纸以及刊物等资料的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7、黄金湖校区办班期间图书资料由跟班同志负责管理,严格学员借阅登记手续,每周一下午对学员开放,每周五离校前统一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