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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班学员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8  来源:  返回上页


 

一、理论学习(60分)

1、学习笔记(10分):达到1万字以上/月,每缺1千字扣1分,扣完为止。

2、学习体会(20分):学习期间每位学员必须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党性分析材料,一篇3000字以上的论文(题目另行通知)。每篇10分,,缺一篇扣10分,扣完为止。

3、结业考试(30分):按考试成绩的30%折算得分。

二、学风建设(40分)

1、考勤情况(20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0.5分,旷课1次扣2分(每次按半天计算),扣完为止。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警示教育及班委组织的文体活动(20分)。缺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三、考评加分

1、培训期间撰写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在大冶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加2分。

2、积极参加班委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并获奖的加1分。

3、在班级组织的教学交流活动中每发言一次加1分(分组讨论除外)。

4、担任班干部并积极发挥作用,担任班长的学员加2分,担任其他班干部职务的加1.5分。

(四)考评等次认定

1、综合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等次,60-75分为合格等次,76-89分为良好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2、对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员由市委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对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学员,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并建议组织部门重新安排补训。

3、考评结束后,将考评结果记入《干部培训登记表》,并将《干部培训登记表》送至组织部,存入个人档案。由市委党校将学员考评结果通报学员派训单位的主要领导。

4、优秀学员在量化总得分为优等档次的学员中评选,优秀学员不超过学员总数的20%,被评为优秀学员者,由市委党校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员个人档案,并予以通报。

5、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纲要》及《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建议组织部门和各派训单位把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考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自开班之日起施行。

 

 

中共大冶市委党校(行政学校)

                                2017年3月13日

主体班学员综合量化考评成绩登记表.doc